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伤法律知识

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 发布日期:2017-11-17 15:37:56 点击: 来源:芝麻法律顾问团队【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30日或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的;
    九、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文章“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浏览地址:http://www.51njls.com/gsflzs/201711/424.html,更多关于南京法律顾问案例、南京企业法律咨询案例文章请到http://www.51njls.com/gsflzs/阅读查看!

企业法律顾问项目、资讯快速导航、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企业设立 - 股东权益 - 股权转让 - 劳动法 - 工伤 - 兼并收购 - 南京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法规:企业设立法律知识 - 股东权益法律知识 - 股权转让法律知识 - 劳动法法律知识 - 工伤法律知识 - 兼并收购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 债务催收法律知识 - 公司诉讼法律知识 - 合伙企业法律知识 - 投融资法律知识 - 南京企业法律咨询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www.51njls.com)是服务于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15年经验的律师团队! Copyright © 2016 技术支持:南京seo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