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欠债600万,法院拍卖其房屋,顺利实现企业债权回收
【基本案情】:
被告何女士向银行贷款600万,并办理了房屋抵押,到期未按时还款,被银行诉至法院,本律师团队系该公司法律顾问,适合后通过团队律师代理,法院强制拍卖抵押房屋,顺利收回企业债权。
【判决结果】:
一、被告何XX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贷款本金5257365.28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自2014年6月20日起按《个人购房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计算方式计付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被告何XX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的,原告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有权以被告抵押的南京市XX区XX大道X号X号楼X单元XX室房屋进行折价,或者对于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律师分析】:
债权催收是企业运营中一项常见事务,但是债权催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从催收过程来看,其涉及债权形成的全过程,比如从合同签订、履行、终止,有些在终止前就出现逾期,债权发生逾期后,涉及到从合同签订到履行过程当中的所有的法律文本,所有的事实情况。因此,在债权催收过程中一定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及技巧,制定合理的催收方案,才能做到事半功倍,顺利实现债权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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