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即通俗理解的产假期间工资)、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男职工假期津贴。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4、15条的规定,生育保险,除了生育医疗费外,其余几项属于可买可不买的范畴,具体由各级政府自行规定,并且,仅有符合广东省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才能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在《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未作出相应修订前,本所认为,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工资),按照是否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则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则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能享受生育津贴。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并未明确规定违反计划生育的女职工能否领取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但是,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4、15条的规定,必须符合广东省计划生育的女职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当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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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能否享受生育津贴”浏览地址:http://www.51njls.com/gsflzs/201711/358.html,更多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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