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伤法律知识

暂时中止劳动合同的社保问题

[ 发布日期:2017-11-17 15:37:32 点击: 来源:芝麻法律顾问团队【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劳动合同暂时中止”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暂停履行,待到法定或约定的原因消除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国家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无“劳动合同暂时中止”的规定,暂时中止劳动合同多建立在用工单位与员工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暂时中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社保该由谁来交呢?

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一般办理社会保险账户暂停结算(封存)手续。因此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再缴纳社保的做法是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的。但实际操作中依据实际情况,例如劳动者在公司的贡献度、岗位价值等劳动合同中止的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一般采用《劳动合同中止协议》约定互相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劳动合同暂时中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过协商,并签署了协议或同意性质的文件,并且协议或文件并未约定劳动合同暂时中止期间,社保由谁来承担,那么单位不缴纳社保是有依据的。因为劳动合同暂时中止期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如果劳动者因某些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事宜仍在协商中,劳动者可以与单位沟通协商一个合理的、双方能够接受的劳动合同暂时中止期间的权利义务,但需考虑单位的接受程度,单位是有权利拒绝的。因此劳动者还需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单位进行协商,适合后决定该如何处理。

此文章“暂时中止劳动合同的社保问题”浏览地址:http://www.51njls.com/gsflzs/201711/356.html,更多关于南京法律顾问案例、南京企业法律咨询案例文章请到http://www.51njls.com/gsflzs/阅读查看!

企业法律顾问项目、资讯快速导航、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企业设立 - 股东权益 - 股权转让 - 劳动法 - 工伤 - 兼并收购 - 南京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法规:企业设立法律知识 - 股东权益法律知识 - 股权转让法律知识 - 劳动法法律知识 - 工伤法律知识 - 兼并收购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 债务催收法律知识 - 公司诉讼法律知识 - 合伙企业法律知识 - 投融资法律知识 - 南京企业法律咨询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www.51njls.com)是服务于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15年经验的律师团队! Copyright © 2016 技术支持:南京seo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