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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的中文名称争夺战再起波澜 香港仲裁驳回版权方诉求

[ 发布日期:2017-11-17 15:55:38 点击: 来源:芝麻法律顾问团队【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中国好声音》的中文名称争夺战再起波澜。此前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诉前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的名称与商标后,来自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结果让局势发生了变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同时明确表示,允许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于今年7月在浙江卫视按原名播出。

早在2016年5月,《The voice of……》原版权方Talpa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其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五字中文节目名称。6月22日,有媒体宣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上述请求做出判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驳回Talpa对临时禁制SCML/梦响(以及通过其临时禁制灿星和浙江卫视)使用“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以及制作新节目)的救济请求。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同时明确表示,允许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于今年7月在浙江卫视按原名播出。

灿星主张:双方纠纷适用英美法系

《中国好声音》宣传总监陆伟向腾讯财经确认了上述判决,他指出判决结果显示,《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英文名以及手持话筒的LOGO归属于原版权方Talpa,但是“《中国好声音》这五个字的中文名称并不归属Talpa”。

此前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曾作出诉前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节目制作宣传等活动中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的名称与商标。

针对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的不同裁定,陆伟表示在同Talpa谈版权合作时,对方提出发生纠纷时,应适用英美法系,优先采用仲裁模式,“我们会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适合新裁决结果,作为证据提交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复议,请他们在新证据的基础上作出裁决。”

目前,“2016中国好声音”已经开始录制节目,并定于2016年7月播出。此次中文名称纠纷是否会影响其上映时间表?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的保全裁定只是针对节目中文名称,而非节目本身。”陆伟表示目前录制的节目会按时正常上线,适合差的结果是“更改节目名称”。更改节目名称是否会影响这档节目的广告收益以及版权售卖问题?

“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未作出适合终裁定前,我们暂不回应上述问题。”陆伟说道。

唐德主张:灿星被禁止在大陆做新一季《中国好声音》

针对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结果,《The voice of…》第5季版权的所有者唐德影视方面表示目前暂不清楚消息来源。

“但这是两个独立的案子(香港仲裁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保全裁定),首先香港司法体系与大陆司法体系有差别;其次两个官司的原告、被告都不同,是两个独立案子。而且,即便香港仲裁机构做出这个决定,也不意味着适合后的仲裁结果会支持灿星。”唐德影视方面表示,今年初香港仲裁机构曾发过禁令,禁止灿星在大陆继续做新一季的《中国好声音》,“他们更应该尊重这个禁令,这个禁令比一个名字(中文名称使用)的限制更大。”

此前,唐德影视方面表示欣赏灿星文化制作原创节目的做法,并且乐见其成,希望作为行业重要力量的灿星文化能够在中国电视综艺原创节目的探索中取得很好的成绩,但如果真是诚心诚意做一个原创的节目,就应该用一个全新的名称和全新的模式,而不应该再强调与原来的版权节目有什么关系,因为这样的行为一方面在误导观众,另一方面又在侵犯版权方的合法权益,如此操作实在不能不让人质疑其原创的诚意。

来源:腾讯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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