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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与赔偿

[ 发布日期:2017-11-17 15:37:55 点击: 来源:芝麻法律顾问团队【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一)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的概念
    我国的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
    2.经济补偿的条件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法律规定,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用人单位都要依法支付。但是支付经济补偿金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依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减人员的;
    (1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3.经济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适合高不超过十二年。
    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赔偿金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有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赔偿。
    1.违法解除
    违法解除包括三种情形:
    (1)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
    (2)未出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具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2.违法终止
    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终止而应当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和劳动者具有延缓终止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3.赔偿金的支付
    (1)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支付赔偿金。
    (2)赔偿金的标准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
    (3)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违法解除的,劳动合同解除;违法终止的,劳动合同终止。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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