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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投资冲动的三大诱因

[ 发布日期:2017-11-17 16:15:11 点击: 来源:芝麻法律顾问团队【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2003年以来,中国经济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消费结构升级,由此带动了电力、煤炭、钢铁、汽车等重化行业投资、生产的高速增长。统计资料显示,2003—2005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高达27.7%、25.8%和25.7%,2006年上半年进一步反弹至29.8%。尽管中央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调控治理,但固定资产投资的高位增长态势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笔者认为,固定资产投资之所以保持高速增长,是和地方政府强烈的投资冲动密不可分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实行地方财政包干以及计划、外贸、物资等体制的改革,使得地方政府逐步拥有较大的资源配置权,成为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但地方政府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主体,地方政府同时也是一级行政机构,是一级政治组织,其目标不仅是实现本地区经济利益的适合大化,还包括要实现本地区的社会稳定,解决好本地区的就业问题等等。现行财税体制,不同地方政府官员之间的政治博弈和科学考核制度的阙如是导致地方政府进行过度投资的三大诱因。

首先,现行的财税体制对地方政府投资具有极强的激励作用。一方面,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财权大幅度提高,地方财权大幅度下降,进而形成一个巨大的纵向财力差距。1994—2002年期间,中央财权平均为52%,地方财权平均为48%,中央事权平均为30%,地方事权平均为70%。地方政府要提供义务教育、本区域内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多种地方公共产品,同时还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但是,没有稳定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的这些目标无从实现。因此,如何扩大地方财源,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成为各级地方政府首要考虑的问题。另一方面,现行税制规定产品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其有关的城建维护税和教育附加税等大部分税收,仍是在生产项下征收的。由此,生产型企业多的地方,财政收入自然就高,生产型企业少的地方,财政收入就低,尤其是增值税作为第一大税种,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七五、二五比例共享,这对地方政府来说是举足轻重的。为了确保税源,地方政府自然想方设法上投资项目,特别是那些带来大额税源的重化工业项目,只要企业开工投产,不管有没有赢利,按生产规模,都要向地方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这样来看,地方政府热衷于大上工业项目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其次,地方政府官员的政治博弈助长了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地方官员的选拔的标准由单纯的政治指标变成经济绩效指标,地方GDP的增长更是居于核心地位。在现行体制下,地方政府官员除了要在经济领域为GDP和利税进行竞争以外,同时也要在“官场”上为晋升而竞争。在政治晋升博弈中,给定只有有限数目的人可以获得提升,一个人获得提升将直接降低另一人提升的机会,一个人所得即构成另一个人所失。因此,中国地方官员同时处于两种竞争之中,既有为地区的经济产出和税收而竞争,同时又为各自的政治晋升而竞争。具体反映到经济领域,从一个地区来考虑,只有尽力扩大投资需求,争取尽可能多的储蓄供给以提高资本形成规模才符合本地区和地方政府官员自身的经济与政治利益。当一个地区扩大了资本形成规模而其他地区未能扩大时,前者就将在地区经济增长、可支配财政收入、就业及官员政绩等方面获取更大收益,并在下一步的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其实,不论其他地方政府采取何种策略,参与竞争的地方政府官员都会有强烈的动机选择尽力刺激当地的投资需求,以免在博弈中处于下风。每届政府任期的开始和政府换届前的一至两年都可以清楚地看出地方官员为个人政治晋升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痕迹。 此文章“地方政府投资冲动的三大诱因”浏览地址:http://www.51njls.com/trzflzs/201711/1510.html,更多关于南京法律顾问案例、南京企业法律咨询案例文章请到http://www.51njls.com/trzflzs/阅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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