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投融资法律知识

外资企业解散条件及所需材料

[ 发布日期:2017-11-17 16:15:09 点击: 来源:芝麻法律顾问团队【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外资企业解散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作为经济组织,由于企业章程或法律规定的特定事面发生等原因,不能继续存在而终止其经营活动,并开始处理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解散为清算的起点,企业的解散并不等于法人资格的消灭,企业的法人资格在解散之后的清算过程中仍继续存在,直到清算完结。
  一、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经营的批准条件
  申请批准普通清算:(1)公司因发生严重亏损或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等原因而无法继续经营,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前终止经营,可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提前解散,按普通清算程序组织清算。 (说明:如企业经营期届满,则企业自行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之普通清算程序进行清算,而不再需要审批机关批准。清算结束后向税务、海关、分别办理注销登记证明,并连同清算报告一并提交审批机关备案,缴销批准证书。)(2)或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履行合同的一方可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提前解散,按普通清算程序组织清算。申请批准特别清算: 企业不能自行组织清算或者依照普通清算的规定进行清算出现严重障碍的,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等权力机构、投资者或者债权人可以向企业审批机关申请进行特别清算。
  二、所需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的申请书;2、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决议书;3、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提前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4、企业清算委员会名单;5、企业关于员工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包括员工安置及经济补偿的说明);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原注册资本已按期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7、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8、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9、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10、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原合同、章程(复印件)11、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书。
  相关条款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4条
    合营企业如获至宝生严惩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
  《合资法实施条例》第90条
   合营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一)合营期限届满;
  (二)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三)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四)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五)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六)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前款第(二)、(四)、(五)、(六)项情况发生的,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第(三)项情况发生的,由履行合同的一方提出申请,报审批机构批准。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3条
   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确定合作企业财产的归属。
  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72条
   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终止:   
  ⑴经营期限届满;  
  ⑵经营不善,严惩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 
  ⑶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⑷破产; 
  ⑸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⑹外资企业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外资企业如有上述⑴、⑶、⑷所在地列情形,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
  

此文章“外资企业解散条件及所需材料”浏览地址:http://www.51njls.com/trzflzs/201711/1506.html,更多关于南京法律顾问案例、南京企业法律咨询案例文章请到http://www.51njls.com/trzflzs/阅读查看!

企业法律顾问项目、资讯快速导航、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企业设立 - 股东权益 - 股权转让 - 劳动法 - 工伤 - 兼并收购 - 南京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法规:企业设立法律知识 - 股东权益法律知识 - 股权转让法律知识 - 劳动法法律知识 - 工伤法律知识 - 兼并收购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 债务催收法律知识 - 公司诉讼法律知识 - 合伙企业法律知识 - 投融资法律知识 - 南京企业法律咨询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www.51njls.com)是服务于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15年经验的律师团队! Copyright © 2016 技术支持:南京seo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