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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担心错过更好的机会 2017-11-17

      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试用期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的一种手段,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特别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因为没有过多的经验,所以可以利用试用期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大学生的第一份工作,除了生存外,主要还是为了锻炼自己,学到有用的东西,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增强自己的职业竞争力,为以后的发展奠定好的基础。

  • 营销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17-11-17

      薪酬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销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是企业针对营销人员而制定的合理的工资发放制度,包括营销员工的薪资标准、薪资的明确组成部分、提成方案、发放薪资的政策、薪资发放办法和原则、对该员工工作评价制度和薪资评价制度等。

  • 试用期不属于法定条款 2017-11-17

      核心内容:试用期不是法定条款,可以不经历。劳动法对于员工的试用期并没有硬性规定,但是对于员工签订的合同却明确表示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 采购管理制度 2017-11-17

      采购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企业针对采购部门工作职责、材料采购流程、付款流程以及审批流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试用期辞退也需要有正当理由 2017-11-17

      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但单位辞退员工却并不能随意,仍然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即《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所说的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一条件满足时方可辞退员工。本案中,公司仅仅认为员工不适合公司,既擅自作出辞退决定,既便在试用期合法的前提下,这一决定也过于草率,难免发生风险。

  • 深圳律师支招:如何避免单位规章制度常见误区 2017-11-17

      规章制度是企业行使用工权利的重要方式,也是规范用工行为的制度依据。企业均希望自己的规章制度较完善,以期在用工管理或劳动关系处理中处于有利或主动的位置。本文结合实际就普遍存在的规章制度误区和如何处理进行简要总结。

  • 试用期不签合同小心试用期内权利被侵犯 2017-11-17

      今年9月,小张从一家国企跳槽到某私营企业。当初,该私营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称,进公司后马上签订劳动合同。上班后,小张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却称,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待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不知公司的这种做法合不合理?一般来讲,公司对新进的员工都有一个试用期,但该私营企业还有见习期,不知道试用期跟见习期有什么不同?

  • 财务借款管理制度 2017-11-17

      财务借款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企业为规范员工的借款行为、明确借款流程及权限、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而制度的规范性文件。

  • 如何使你的企业规章制度合规 2017-11-17

      现代企业的生存发展离不开一整套运行良好的内部规章制度。任何企业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都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规范企业内部可能出现的行为或现象,并在实践操作中严格落实已制定的规章制度。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它的内部规章制度一般涉及的面十分广泛,涵盖了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規定,内部生产或经营流程及其运转规定,员工选聘、晋升、辞退制度,劳动者的薪酬、保险福利、奖惩制度、企业卫生安全等。

  • 试用期不能与见习期混淆-案例分析 2017-11-17

      用人单位能否在见习期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 试用期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2017-11-17

      徐某于2011年9月20日经考试合格后进入蒙阴县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11年10月4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试用期工资为8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1300元。

  • 什么是劳动合同试用期? 2017-11-17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劳动者工作的期限。设立试用期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用人单位来说,约定试用期可以对所招用的劳动者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适合终选定适合的人员;对劳动者来说,约定试用期可以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检验自己是否适合试用的工作岗位,如果不适合的话,可以尽早去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 企业如何防止培训费不打水漂 2017-11-17

      实践中,企业为提高员工的技能,对员工进行了专业的技术培训,但是当员工培训完后却又跳巢了,企业为此支付的培训费用打水漂了,企业能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违约金呢,企业如何避免辛苦培训出来的员工却被竞争对手挖走的命运呢?

  • 试用期不能随心所欲 2017-11-17

      进公司时人事部告诉我,公司与新进员工全部签订试用合同,等试用合格才签订正式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试用合同期限为3个月,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转正后为3000元。在工作了2个月不到,公司通知我不用再上班了,并按2400元月结工资。我想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对吗?我有什么样的权利?

  •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归纳 2017-11-17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按照《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 什么情况不得约定试用期? 2017-11-17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这一规定指出了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和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条件,弥补了《劳动法》有关试用期规定的不足。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中,为什么不能约定试用期? 2017-11-17

      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2017-11-17

      张女士应聘到某银行当钟点工,负责办公室的保洁,每天早晚各工作2小时,一周20小时。银行要求试用30天,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录用后的80%支付。张女士有过在银行做保洁的经验,遂向银行提出可否不再安排试用期。结果得到的回复是,银行工作环境特殊,对保洁要求较高,必须经过试用才行。张女士想,一份工作来之不易,还是忍着吧,可心里又有些疑惑:难道将来她去任何一个新的工作单位做钟点工都必须经过试用吗?

  • 上海关于试用期考核标准规定 2017-11-17

      劳动者试用期考核及不及格,是不是单位说了算呢?劳动法律是如何规定劳动者录用与否的条件?《劳动法》等相关法规在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上,对用人单位设置了严格的责任义务。

  • 劳动合同法:同一劳动者只能被“试用”一次 2017-11-17

      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适合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适合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就试用期的规定的异同 2017-11-17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按照《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

  • 见习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2017-11-17

      本人2003年7月本科毕业后到一所高校当教师。2004年1月参加了研究生考试并被录取。本人打算读完研究生之后就不回到这所高校了,所以准备辞职。当时合同上签的是聘期4年,其他什么都没有,单位也没有给我出示有关违约处罚文件。可是现在单位拿出违约条款,要求我交违约金。单位根据合同上所签聘用期,要我交3万元违约金。我现在还处于第一年见习期。我想请教一下,这样的赔款是否合理?在见习期解除劳动合同要交违约金吗?

  • 企业的HR在试用期要遵守的规则 2017-11-17

      试用期看似简单,实践中HR在操作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产生法律风险。企业的HR在与员工约定试用期时,需要注意以下的几条规则,以尽量避免法律风险: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法律风险 2017-11-17

      企业用工中的试用期是指在正式使用之前的应用期间,看是否合适。《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而《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规定有非常具体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

  • 试用期职工能享受医疗保险吗? 2017-11-17

      试用期间劳动者同样是企业的职工,同样有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借口,以患病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意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患病、负伤,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劳动部有关规定合同制职工在试用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还应当享受医疗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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