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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退也需要有正当理由

[ 发布日期:2017-11-17 15:29:07 点击: 来源:芝麻法律顾问团队【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但单位辞退员工却并不能随意,仍然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即《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所说的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一条件满足时方可辞退员工。本案中,公司仅仅认为员工不适合公司,既擅自作出辞退决定,既便在试用期合法的前提下,这一决定也过于草率,难免发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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