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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司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 发布日期:2017-11-17 16:07:42 点击: 来源:芝麻法律顾问团队【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有关公司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民法通则》
    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依法被撤销;
    (二)解散;
    (三)依法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第四十六条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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