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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净资产收益率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 2017-11-17

      净资产是企业全部资产的一部分,因此,净资产收益率必然受企业总资产报酬率的影响。在负债利息率和资本构成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总资产报酬率越高,净资产收益率就越高。

  • 确认控制股东对小股东的诚信义务 2017-11-17

      凡是有权力的地方,就有权力滥用和腐败的可能性。因此,无论是政治权力,还是经济权力包括资本权力都应慎独自律。控制股东侵害执行股东权益的行为的本质是滥用其控制权。为强化小股东的权益保护、约束控制股东的滥权行为,确认控制股东对上市公司及其小股东的诚信义务既有伦理意义,也有法治意义。

  • 如何对付无赖股东 2017-11-17

      三个股东出资成立了A公司,由于市场原因,A公司利润下降资金紧张。而B公司欠A公司货款数额很多,但B公司是A公司的股东之一。A公司向B公司索要欠款,但B公司拒绝。

  • 如何确认公司股东资格 2017-11-17

      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不少人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

  • 少数股东权益事前机制 2017-11-17

      股东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资料、帐薄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活动的权利。“股东知情权包括:财务报告查阅权、帐薄查阅权、询问权。

  • 股权激励计划需载明的事项 2017-11-17

      股权激励(Stockholder's rights drive)是一种使经营者获得公司一定的股权,让其能够享受股权带来的经济效益与权利,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激励其勤勉尽责地为企业公司长期发展服务的激励方法。这也是吸引特殊人才和专业人才的人力资源配置方法之一。(摘自百度百科)一份股权激励计划中需要载明事项有

  • 法定上市公司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及人员 2017-11-17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于今年的8月13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具体情形以及人员。

  • 小股东的权益如何保护 2017-11-17

      随着法律的不断进步与完善,处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越来越受到社会和人们的关注。小股东作为处于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弱势群体,对其权益的保护,既是社会现实要求,也是现代法律的价值取向,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应从如下方面予以架构。

  • 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 2017-11-17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产生代持股份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某些实际出资人基于某种考虑不愿意显示于公司股东名册或登记机关的备案文件之中;为了规避公司法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为了规避公司对股东身份的特别要求。

  • 中小股东分红权如何保障 2017-11-17

      股东分红是大部分投资人投资公司所追求的利益之一,虽然股份公司的利润分配办法被《公司法》明确要求载入公司章程,但是对于有限公司,只是提到由董事会制订,并由股东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及利润分配的程序完全交由公司内部制定,大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从自身利益出发,中小股东的权益极有可能受到侵害。那么对于在董事会中并不占有席位或者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的小股东来说,利润分配的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证呢?

  • 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权怎么分 2017-11-17

      随着社会的发展,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成立公司做生意的情况增多,分割夫妻共有的公司股权与分割其他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方式存在很大差异,程序也更复杂,常受到公司性质、章程约定、股东资格等因素影响。深长城律师根据实践中的办案经验,就不同企业类型股权分割问题分析如下,供大家参考。

  • 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增资行为无效 2017-11-17

      未经公司有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他人虚假向公司增资以“稀释”公司原有股东股份,该行为损害原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即使该出资行为已被工商行政机关备案登记,仍应认定为无效,公司原有股东股权比例应保持不变。

  • 公司股东直接诉讼之法定事由 2017-11-17

      当公司经营出现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危及股东权益的时候,公司股东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吗?什么时候公司股东可以提起诉讼呢?

  • 股东转让股份怎么规避风险 2017-11-17

      股东转让股份怎么规避风险?公司法确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即不能因为未办理工商变更就认定转让无效,只要符合善意取得制度,即买方善意取得、支付合理对价、办理相关手续(股东名册变更)三大要件,就认为转让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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